近年来,新会区人民检察院(下称“新会检察院”)进一步强化主动救助意识配资资讯网站,倡导主动发现、主动告知、主动调查“三主动”工作法,司法救助工作由“依申请救助”向“依职权救助”转变。该院将案件受理源头作为筛查重点,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甄别登记、开辟绿色通道、专人优先办理、打通司法救助的“最先一公里”。
2023年,新会检察院共向54人开展司法救助,发放救助金42万余元。
法检联动
重燃生活信心
2017年,小清和小欣的父亲梁某驾驶摩托车,与唐某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在路上发生碰撞,致梁某死亡。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判决生效后,唐某一直未完全履行经济赔偿。
检察官在调查核实中发现,唐某没有赔偿能力,且案发后不久,小清、小欣姐妹俩因母亲病逝与外祖父母共同生活,家庭经济十分拮据。为帮助她们尽快摆脱困境,检察官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协调,首次联合新会法院共同救助。
“感谢检察院为我们争取司法救助金,坚定了我们的生活信心。”小清、小欣紧握着上门为其办事的检察官的手,感谢之情溢于言表。
主动救助
缓解燃眉之急
近日,年迈的李某、魏某怀着激动的心情,将“司法为民”“清正廉明”等书法作品送至新会检察院干警手中,诚挚致谢。
2023年7月,新会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办理李某、魏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,发现二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家庭困难的司法救助线索。
新会检察院通过调查核实,发现二人因该次事故造成十级伤残,后遗症严重。李某虽有退休金,但身患重疾,其独生儿子也身患重疾,家庭入不敷出。而魏某在案发后无法继续从事原先工作,且年纪渐大无法打工,独居的他只能靠捡垃圾维生。两人都未得到有效赔偿。
经新会检察院审查,认为李某、魏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为两人分别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,以缓解其燃眉之急。
救助回访
呵护幼苗成长
“今天很开心收到很多礼物。我喜欢看书,希望多学知识,长大后像检察官阿姨那样帮助别人。”5岁的小月笑靥如花,清澈的眼睛闪着亮光。
据了解,小月的父母在她4岁时因案去世,故与外祖父母共同生活,靠外祖父母的退休金度日,生活十分困难。对此,新会检察院与广东检察院、江门检察院联合对其提供了司法救助。
为加大救助效果,新会检察院还联合新会妇联以及巾帼文明岗创岗单位,对小月开展了长期的结对帮扶,跟踪落实救助金的规范使用。结对帮扶以来,义工们已经四次到小月家探访,与她游戏玩耍,了解她的生活学习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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